鸡东县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鸡东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审计监督范围内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向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二)机构设置

审计局内设六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含审理室),财政金融审计室,行政事业和社会保障审计室,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室,固定资产投资室,经贸审计室。

(三)人员构成

鸡东县审计局核定编制22个,其中行政编制12个,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9个,实际在岗人员22人,退休人员18人。

(四)决算编报范围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鸡东县审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鸡东县审计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鸡东县审计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299.4万元,其中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99.4万元。2016年度支出合计2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7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万元。见附表公开01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鸡东县审计局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29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7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万元。见附表公开02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鸡东县审计局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7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万元。见附表公开03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鸡东县审计局2016年本年收入29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9.4_万元,2016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3万元。2016年本年支出2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7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万元。。见附表公开04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鸡东县审计局2016年度本年支出2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7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万元。。见附表公开05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鸡东县审计局本年度基本支出55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4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9.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0.8万元,津补贴58.5万元,奖金8.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退休费89.7万元,抚恤金11.4万元,住房公积金8.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0.7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0.7万元,包括:办公费11万元,印刷费2.7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2.2万元,邮电费2.4万元,取暖费2.3万元,物业费0.2万元,差旅费9.4万元,维修费3万元,培训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劳务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见附表公开06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见附表公开07

鸡东县审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合计支出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较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2.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制,车辆上缴。

2.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因公务用车改制,车辆上缴所以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2016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零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7万元,2015年减少2.28万元,减少4.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零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截止20161230日,我单位没有需要公开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审计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项):指除了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